危急值未及时处理被判赔偿22万,医疗机构

某患者因心脏不适,于当天下午3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动脉供血不足,面肌痉挛,睡眠障碍”。次日17时30分出现病情变化,出现头晕不适、胸闷不适、恶心及心电图异常改变。18时25分突发意识丧失、呼之不应,经持续胸外按压、气管插管等抢救无效后死亡。

医院存在治疗失误等问题,遂起诉到法院。

经法院审判,医院对患者病情的严重性预见性不足,对病情检查评估不足,治疗方案存在不足等,一定程度上延误诊断,并且还认为临床检验部门未尽到报告危急值的责任义务,从标本接收、报告结果至临床得到结果,时间拖延,临床科室间的协作存在不足,延误处理时机。医院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53元。

如果说对病情的预估不准、医院医生能力的问题,那么危急值报告则反映出该院在危急值上报管理层面的缺陷。医院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危急值的上报管理,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医疗纠纷。

01护士:加强规范化培训

有时候护士在标本采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采集的位置或时间不正确;或者采集血标本后没有使血液与抗凝剂或促凝剂进行混合摇匀,使标本出现凝血不足或凝血等问题;还有一种情况是标本采集后未及时送检。

以上问题都与护士操作失误息息相关,医院必须要加强护士的规范化培训,比如进行各种采血技能的培训与考核,不断提升护士正确采集各种标本的水平。还可以建立奖惩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护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标本采集的准确性。

02检验医生:危急值及时上报

护士做好标本采集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检验环节。有些检验人员对上报危急值不够重视,未能第一时间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以致于延误治疗时机。所以加强检验人员的危急值意识,以及建立完善的危急值上报通道是关键。

建立院内危急值上报制度

根据《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制定危急值报告制度,保证全科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处理流程和各项标准,并定期组织各层次医护人员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加强上报意识。

采用LIS系统提供快速上报通道

医院在危急值上报时仍采用手工上报的模式,不能快速、精确上报,导致危急值报告不及时,医院可以借助LIS系统,实现信息传递及时,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从而为患者及时治疗提供保证。

尚医智信LIS系统支持医生就单个或批量报告进行审核,系统会通过异常颜色显示,提醒医生检查结果参考值偏高、偏低、危急值、警示值等不同情况,如果出现危急值,医生也能第一时间看到异常值,并给予高度

转载请注明:http://www.800esky.com/hlzl/1032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皖ICP备06006651号-1 当前时间: